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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寿保险实现合理避税

分享到: 来源:【京华时报】日期:【2015-12-10】关闭窗口

摘要: 根据保监会《人身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规定,人寿保险是指以人的寿命为保险标的的人身保险,分定期寿险、终身寿险、两全保险等。目前市面上销售的保险产品,大多以终身寿险或者定期寿险为主险,基本都属于人寿险的范畴。简单来说,以死亡为条件的人身保险都可以避债。而其他类型的保险如企业年金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则不具有避债功能。

近日,开征遗产税的传言甚嚣尘上。一旦国内也开始征收遗产税,对于一些刚刚崛起的中产阶级和富豪们影响将相当大。而保险的避税避债功能引起大家关注。

虽然监管部门有严格规定不允许保险公司宣传人寿保险的避税功能,但不可否认的是,购买一定额度的人寿保险,投保人可以通过指定受益人的方式,达到资产管理和保全的目的。另一方面,具有现金价值的保险单还具有保单借款的功能,保单投保人可以凭借保单向保险公司申请一定额度的借款。

据悉,我国《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保险人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也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

也就是说,如果保险人陷入经济纠纷或涉嫌犯罪,属民法范围,只要没有证据证明其保险合同无效,或者资金来源有问题,法院是无权强制处理保单的。但如果涉及刑事犯罪,法院照样可以冻结、扣押、查封涉案人的保险。

根据保监会《人身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规定,人寿保险是指以人的寿命为保险标的的人身保险,分定期寿险、终身寿险、两全保险等。目前市面上销售的保险产品,大多以终身寿险或者定期寿险为主险,基本都属于人寿险的范畴。

简单来说,以死亡为条件的人身保险都可以避债。而其他类型的保险如企业年金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则不具有避债功能。

根据此前民生银行和胡润百富联合发布的《2014-2015中国超高净值人群需求调研报告》显示,有30%的超高净值人群持有大额保单产品。据了解,在国内,大额保单的发展非常之快。

不过,虽然高额保单市场需求正旺,但并不是随随便便就能投保。一般情况下,保险公司对于投保高额保单的消费者审查非常严格,除了必要的健康体检之外,还需要对资产进行财务审核,其中包括资产来源、房产证明等。为了严控风险,作为分摊保险公司经营风险的再保险公司也会参与到审查中。而只有通过风险审核,才能顺利完成投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