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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保协印发人身保险理赔服务标准

分享到: 来源:【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日期:【2012-05-26】关闭窗口

摘要: 内蒙古保险行业协会印发《人身保险理赔服务标准》:将理赔服务承诺、流程、报案方式和理赔资料置于营业场所及合同文本中;提供24小时电话服务和网络理赔服务;明确告知合同约定就诊医院目录信息,如未告知,则认可为二级以上公立医院...

内蒙古保险行业协会印发《人身保险理赔服务标准》。

一是将理赔服务承诺、流程、报案方式和理赔资料置于营业场所及合同文本中。

二是提供24小时电话服务和网络理赔服务。

三是明确告知合同约定就诊医院目录信息,如未告知,则认可为二级以上公立医院。

四是接报案后,应书面告知理赔材料,并现场察勘。

五是理赔核定后1个工作日内告知,合同继续生效的,应明确告知。

六是达成协议后10个工作日内给付赔款,结案后3个工作日内告知理赔结果,拒赔案件应出具拒赔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七是建立完善的投诉处理机制,受理后7日内作出明确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