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保险或波及百万人 北上广浙面临存款搬家风险
摘要: 11月30日,酝酿了21年的《存款保险条例(征求意见稿)》终于落地。《征求意见稿》规定,同一存款人在同一家银行所有存款账户的本金和利息加起来在50万元以内的,全额赔付,超过50万元的部分,从该存款银行清算财产中受偿。按照央行对2013年年底存款的测算数据,上述标准可以覆盖99.63%的存款人的全部存款。这意味着,绝大多数存款人的存款能够得到全额保障。根据胡...
11月30日,酝酿了21年的《存款保险条例(征求意见稿)》终于落地。《征求意见稿》规定,同一存款人在同一家银行所有存款账户的本金和利息加起来在50万元以内的,全额赔付,超过50万元的部分,从该存款银行清算财产中受偿。
按照央行对2013年年底存款的测算数据,上述标准可以覆盖99.63%的存款人的全部存款。这意味着,绝大多数存款人的存款能够得到全额保障。
根据胡润研究院的数据,截至2013年年末,中国拥有1000万元资产以上的富豪有109万人,如果以此为分界线推算,存款保险制度将影响百万名富人。
高净值人群受影响
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客座研究员董希淼表示,从理论上来说,把500万元存在10个银行是最安全的,但是我国银行目前破产风险很小,只是在选择存款银行的时候,要在眼前的利率和可能的风险之间进行综合考量。
兴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鲁政委则表示,在当前和未来一段时间,经济金融形势总体稳定,即便客户在单一存款机构的存款本息超过50万元,也不用急着搬家。当然,对于少数过分谨慎的客户来说,可能仍然会将存款搬家,他们为追求安全,会把存款分散在多个金融机构。由此将令金融机构之间的存款分布更加均匀,从而对大型金融机构的存款造成分流,而对中小金融机构则会相对增加存款。
一般来说,即便在一家金融机构存款超过50万元的保险额度,这家机构出问题后也不意味着储户超过50万元的存款都没了。如果该机构被兼并收购,客户的所有存款仍是全部安全的;如果该机构破产,则金融机构破产清算的残值还可以部分补偿客户损失。
不过,虽然银行人士建议客户不要过分担忧,但是对于高净值人群而言,大量的存款仍然需要以稳妥的方式保值或增值。
工行私人银行部产品三部总经理助理吴轶日前透露,中国的超高净值客户有三个门槛:一是可投资金融资产达到800万元;二是可投资金融资产达到2000万元;三是可投资金融资产达到1亿元。2012年中国的超高净值及以上私人银行客户数量达到83万人,2013年达到95万人,2014年预计将突破100万人。
胡润研究院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年末,中国拥有1000万元资产以上的富豪有109万人,比2012年增加4万人,上升比例为3.8%。中国拥有亿万元资产以上的富豪有6.7万人,比去年增加2500人,上升比例为4%。
《福布斯》发布的《2014中国大众富裕阶层财富白皮书》则显示,截至2013年年底,可投资资产在10万美元-100万美元(约合60万元人民币-600万元人民币)的大众富裕人群已达1197万人。预计到今年年底,这一人群数量将超过1400万人。
按照上述数据保守估计,只计算资产在1000万元以上的人群,也至少有逾百万人将受到存款保险制度影响。而若按照大众富裕人群计算,将有逾千万人需要考虑存款是否搬家的问题。
北上广打响存款搬家战
对于存款保险制度对银行的影响,央行指出,存款保险对中小银行更有利。一方面,存款保险制度可以大大增强中小银行的信用和竞争力。存款保险可以抬升中小银行的信用,为大、中、小银行创造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推动各类银行业金融机构同等竞争和均衡发展。另一方面,存款保险制度可以为中小银行创造一个稳健经营的市场环境。通过加强对存款人的保护,存款保险可以有效稳定存款人的预期,进一步提升市场和公众对银行体系的信心,增强整个银行体系的稳健性。
鲁政委认为,可能有部分客户会在金融机构之间分散存款账户,由此将令存款在金融机构之间的分布更为均匀。如果“大而不能倒”左右了客户行为,让客户认为大机构倒闭的概率也更小,那么,就导致超过50万元以上的存款向大金融机构集中,而不是让存款分布更均匀,由此将使得金融机构负债客户和资产客户在规模上更为匹配,大机构对大客户(存款客户大、贷款客户也大),小机构对小客户,信息将更加对称。
记者记者梳理数据发现,居民存款量较大的省份集中在北京、上海、广东和浙江,从理论上来说,存款量越大,存款流动性的可能性也越高。
一位银行业内人士表示,存款数量多的城市一般都是经济发达地区,投资机会多,银行方面在各种业务上的优惠政策也多,而现在的客户很务实,哪里给的收益高就去哪里,黏性较差,此外,发达城市的客户金融知识普及程度很高,理财等金融意识很强,有自主选择金融机构的意识,因此存款搬家也在预期内。
而从存款类型上来看,活期存款首当其冲将受到影响,对主要靠利差盈利的国内商业银行来说,活期存款无疑是成本最低、最为优质的资金来源。以工商银行为例,截至2013年年末,活期存款余额为7.6万亿元,占比52%;其次是期限为3个月到12个月的存款,余额为3.23万亿元,占比22.1%。
不过,也有部分人士持乐观态度。中金固定收益研究员陈健恒认为,从国际经验来看,多数国家实行存款保险制度后未出现存款转移现象。
陈健恒还介绍,按照征求意见稿的规定,即使个别小银行发生了被接管、被撤销或者破产的情况,一般也是先动用存款保险基金,支持其他合格的金融机构对出现问题的存款银行进行“接盘”,收购或者承担其业务、资产、负债。这样存款人的存款将转移到其他银行,继续得到全面保障。确实无法由其他银行收购、承接的,按照最高偿付限额直接偿付被保险存款。这一点与国外的惯例一致,即使有银行破产,如果得到其他健康的金融机构收购和支持,储户最终可能会得到全额赔偿。
保费无需储户买单
根据《征求意见稿》的规定,凡是吸收存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都要投保存款保险,对于储户而言,除了储蓄安全问题以外,存款保险无需由储户买单。
央行有关负责人介绍,存款保险是指存款银行交纳保费形成存款保险基金,当个别存款银行经营出现问题时,使用存款保险基金依照规定对存款人进行及时偿付。
招商证券银行业分析师肖立强预计,存款保险制度的推出对银行利润影响不大。假定商业银行的平均费率为万分之七,需要五年左右时间让存款保险基金达到目标水平,之后商业银行的平均费率降为万分之一。据此测算,存款保险制度推出后的前五年每年对银行业绩的负面影响不超过1.5%,第六年起,对银行业绩的负面影响甚至微乎其微,不会超过0.3%。
而长城证券分析师屈俊分析,存款保险基金将根据各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拨备覆盖率及其他财务指标,使用0.04%-0.12%的差别费率,预计对银行净利润的负面影响在1%-3%。
根据中金固定收益研究院计算,由于我国存款保险制度覆盖所有吸收存款的境内商业银行,其主要覆盖对象为个人储蓄存款、企业存款及其他单位存款,根据2014年9月央行公布的人民币分为个人、企业以及单位的存款来看,估计合格存款为85万亿元-95万亿元。就保额内存款而言,由于存款分布相对不均匀,导致被保的存款可能大幅低于符合存款保险制度要求的合格存款;从国际经验来看,主要国家存款保险制度的保额内存款/合格存款范围在20%-85%,其均值为50.56%,预计我国保额内存款占合格存款比重大约或略低于50%。保险费率方面,我国执行差别费率制,且强调初期适用的费率水平远低于绝大多数国家存款保险制度起步时的水平和现行水平,因此,估计初期费率水平在0.05%左右。
因此,基于合格存款85万亿元-95万亿元,保额内存款/合格存款比重大约或略低于50%,初期费率水平在0.05%左右,得到投保机构每年所需缴纳的保费在200亿元左右,对银行整体的影响并不是很大。
中国人民大学财经金融学院副院长赵锡军分析认为,所谓的基准费率可能将是所有银行都必须缴纳的部分,而风险差别费率则是根据不同银行的经营风险来判别,不过如何判别风险将是件十分棘手的事。虽然现在从技术上来看没有难度,但现在中国信用市场依旧不成熟,未来或许还将出台相关细则弥补判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