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行业动态第一条

存款保险征意见 最高偿付限额50万

分享到: 来源:【新文化报】日期:【2014-12-01】关闭窗口

摘要: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11月30日全文公布了《存款保险条例(征求意见稿)》,12月30日前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根据这一征求意见稿,存款保险实行限额偿付,最高偿付限额为人民币50万元。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11月30日全文公布了《存款保险条例(征求意见稿)》,12月30日前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根据这一征求意见稿,存款保险实行限额偿付,最高偿付限额为人民币50万元。
  “对50万元的最高偿付限额,我们根据2013年底的存款情况进行了测算,可以覆盖99.63%的存款人的全部存款。这意味着,绝大多数存款人的存款能够得到全额保障,不会受到损失。”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表示。
  关注1我需要交保险费吗?
  不需要。存款保险制度作为国家金融安全网的一项基础性制度安排,其资金来源主要是金融机构按规定交纳的保费。存款保险制度建立后,只是小比例地向金融机构收取保费,费率水平远低于绝大多数国家存款保险制度起步时的水平和现行水平,对金融机构的财务影响很小。
  存款保险费率由基准费率和风险差别费率构成。各投保机构的适用费率,由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根据投保机构的经营管理状况和风险状况等因素确定。
  关注2所有存款都被保护吗?
  根据征求意见稿,被保险存款包括投保机构吸收的人民币存款和外币存款。但是,金融机构同业存款、投保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投保机构的存款以及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规定不予保险的其他存款除外。
  关注3最多只能赔50万吗?
  征求意见稿规定,存款保险实行限额偿付,最高偿付限额为人民币50万元。也就是说,同一存款人在同一家银行所有存款账户的本金和利息加起来在50万元以内的,全额赔付;超过50万元的部分,从该存款银行清算财产中受偿。
  从国际上看,偿付限额一般是人均国内生产总值(GDP)的2~5倍,例如美国为5.3倍、英国为3倍、韩国为2倍、印度为1.3倍。考虑到我国居民储蓄倾向较高,储蓄很大程度上承担着社会保障功能,征求意见稿将最高偿付限额设为50万元,约为2013年我国人均GDP的12倍,高于国际一般水平。据测算,设定50万元的最高偿付限额,能够为99.5%以上的存款人(包括各类企业)提供100%的全额保护。而且,这个限额并不是固定不变的,人民银行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可以根据经济发展、存款结构变化、金融风险状况等因素调整最高偿付限额,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执行。
  如果您的存款超过50万,可以根据情况每家银行存50万,多存几家银行,那就全部有保障了。
  特别说明:
  按照征求意见稿的规定,即使个别小存款银行发生了被接管、被撤销或者破产的情况,一般也是先动用存款保险基金,支持其他合格的金融机构对出现问题的存款银行进行“接盘”,收购或者承担其业务、资产、负债。这样存款人的存款将转移到其他银行,继续得到全面保障。确实无法由其他银行收购、承接的,按照最高偿付限额直接偿付被保险存款。这也是世界各国的通行做法。
  关注4什么情况下可申请赔偿?
  征求意见稿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存款人有权要求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在本条例规定的限额内,使用存款保险基金偿付存款人的被保险存款:
  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担任投保机构的接管组织;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实施被撤销投保机构的清算;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对投保机构的破产申请;经国务院批准的其他情形。
  解析银行都承担哪些义务?
  1.凡是吸收存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都应投保为有效保障存款人的合法权益以及银行业金融机构公平竞争,征求意见稿规定的存款保险具有强制性,凡是吸收存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包括商业银行(含外商独资银行和中外合资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等,都应当投保存款保险。同时,参照国际惯例,规定外国银行在中国的分支机构以及中资银行海外分支机构的存款原则上不纳入存款保险范围。
  2. 每6个月交纳一次保费投保机构应当按照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的要求定期报送被保险存款余额、存款结构情况以及与确定适用费率、核算保费、偿付存款相关的其他必要资料。投保机构应当按照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的规定,每6个月交纳一次保费。
  3.限期内未改进将提高适用费率投保机构因重大资产损失等原因导致资本充足率大幅度下降,严重危及存款安全以及存款保险基金安全的,投保机构应当按照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中国人民银行、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要求及时采取补充资本、控制资产增长、控制重大交易授信、降低杠杆率等措施。
  投保机构有前款规定情形,且在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未改进的,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可以提高其适用费率。
  探因为何要建立存款保险制度?
  我国目前采取的是隐性存款保险制度。即以国家和政府的信用为银行存款担保。我国绝大多数银行都是国有银行,由财政部或者地方政府所控制。因此在存款人的心理上,个人存款是全额担保的。但是这一担保并没有通过法律明确表示,而是一种隐性的契约,缺乏依据。在出现银行危机时,公众对于这一隐性担保往往缺乏信心,除了引发挤兑现象外,对于社会稳定还构成威胁。从这个角度讲,将隐性存款保险制度转为显性存款保险制度是必然。
  “建立存款保险制度,有利于更好地保护存款人的利益,维护金融市场和公众对我国银行体系的信心,推动形成市场化的风险防范和化解机制,建立维护金融稳定的长效机制,促进我国金融体系健康发展。”央行有关负责人说。
  影响对银行业的冲击有多大?
  1.存款保险制度建立初期,限额以上的储蓄存款可能受到温和的冲击,但存款人最终还是倾向于从交易便利、服务质量等角度选择银行。从长远看,存款人对于安全性的考虑将会放到首位,企业存款和限额以上储蓄账户将倾向于安全稳健的大中型银行。
  2.央行认为,存款保险制度对于中小银行的改革和发展实际上是有促进作用的,因为它提升了中小银行的信用,为他们提供更好的经营环境。专家分析认为,中小银行可能会从理财的角度出发,短期内发行一些收益相对较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中长期来说,中小银行可能会加速向互联网金融转型。
  3.存款保险制度为利率市场化打开空间。在利率市场化实现以后,存款人可能不顾银行经营风险,将钱存到愿意支付最高存款利息的银行,会导致银行经营压力加大,争夺优质客户带来竞争白热化。另一方面,商业银行的风险约束机制也会弱化,在经营活动中就可能为追求高额利润而过度投机。
  4.未来银行破产将会出现,希望区域和规模较快扩张的中型银行将因此受益。它们可能通过收购问题银行,得到迅速壮大。
  观察存款保险制度将刺激消费投资专家分析认为,存款保险制度将刺激消费和投资。如果你有100万的存款,可能会选择两个都有国家背景的银行,分别各存50万。但是,如果你有1000万,或者是更多呢?你可能不会把这笔钱分成20份,放到各银行去存吧。所以,把这笔钱拿去投资或许是更好的选择了。
  据相关金融机构的分析称,存款保险制度可能导致存款向理财、货币基金转移,加剧资金市场的分化。专家分析称,存款保险制度可能会推动资金从银行流向股市。另外,鉴于对安全性的担忧,居民很可能会将资金转移到既安全收益也相对好的债券上,尤其是国债等品种。
  此外,民间理财渠道的盛行,也给了储户更多的选择,比如说网贷产品,据网贷之家的数据显示,今年网贷理财产品余额有望突破2000亿,并成爆发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