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国企薪酬改革
摘要: 据8月12日的《兰州晚报》报道,近日,酒钢集团公司以降低薪酬、薪效挂钩为主基调的《酒钢中层以上经营管理人员薪酬调整方案》已在集团公司有关会议上通过。据了解,自今年8月1日起执行的该项方案,预计中层以上经营管理人员年度平均薪酬比上年降低29%,最高降幅达48%。
据8月12日的《兰州晚报》报道,近日,酒钢集团公司以降低薪酬、薪效挂钩为主基调的《酒钢中层以上经营管理人员薪酬调整方案》已在集团公司有关会议上通过。据了解,自今年8月1日起执行的该项方案,预计中层以上经营管理人员年度平均薪酬比上年降低29%,最高降幅达48%。
应该说,酒钢集团敢于拿中层以上管理者薪酬“动刀”,体现了甘肃深化当地国企薪酬改革的决心。毫不夸张地说,惟有像酒钢集团高管这样大幅度地降薪,才算真正诠释了国家强化国企薪酬分配改革制度的内涵。
一直以来,社会分配差距拉大广受诟病,尽管自今年初已正式拉开国企薪酬改革序幕,但时至今日仍然处于“雾里看花”状态。以央企为例,《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已于1月1日开始执行,然而时间过去大半,仍有一些央企未对中层及以上高管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高管年收入依然是普通员工的十几倍甚至上百倍。国企薪酬改革在一些地方更多地是在玩“捉迷藏”。
事实上,一些国企高管高薪的形成主要是依赖其行业垄断地位实现盈利来维持的,并不完全是高管们经营管理有方。更令人不可思议的是,许多国企年年亏损但高管却是年年高薪。究其根源,在于不论企业经营状况如何,都有财政这个“大婆婆”兜着,无非是亏了财政担责、赚了企业暗地“分赃”而已。
无规矩不成方圆,在全国各地紧锣密鼓地推进国企薪酬改革落地的今天,要想实现全方位、多维度、透明化的薪酬分配改革,仅靠国企本身来自我约束显然不够,只有在强化国企自身约束的基础上,做到“立规矩、定标准、重监管、强执行”,方能让国企薪酬制度改革成为“惠民大餐”,方能真正达到社会分配的公平、公正。
首先,要以国家的国企薪酬改革制度为蓝本,出台切合当地经济状况和适应中等消费水平需求的薪酬改革制度实施细则,从“改革方向、改革目标、改革措施、改革效果”四大方面出台精细规定,给国有企业的薪酬改革订立不可违背的“硬规矩”,从源头上防范国企背地里“下有对策”,扭曲制度实施假改革。
其次,以国资、财政、审计、纪检等部门为主体,组建国有企业薪酬改革管理办公室,组织经济金融方面专门评估人员,为当地的国企科学测算薪酬支付标准,拟定薪酬支付的最高上限,在公开召开国企员工大会评议后,再公开召开社会听证会取得70%以上与会代表认可后,出台和实施国有企业薪酬支付标准,防范国企自立标准、自定办法打“擦边球”,消除国企变相提高薪酬待遇的乱象。
再次,每年在国企召开全体职工大会,现场了解与核实企业人员的真实收入,突出国企的银行账户管理,明确企业支出的定点银行、专用账户,订立约束开户银行日常支付的规定,做到企业所有开支“一口出”,消除企业管理人员蒙混过关的侥幸心理。在此基础上,强化国企薪酬支付的日常监管,明确政府监管人员的职责和失职“倒追责”程序,突出监管人员自律监管检查,对国企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常态化检查,从源头强化薪酬支付标准的执行落实,避免国企私设“暗库”乱开支,确保国企薪酬支付不超标、不越轨、不违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