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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规范险企员工持股 单个员工持股上限为1%

分享到: 来源:【北京娱乐信报】日期:【2015-07-03】关闭窗口

摘要: 保监会昨日发布《关于保险机构开展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通知》,对保险机构员工持股计划作出明确规定,员工持股参加对象为正式在岗满2年以上的员工,参与人盈亏自负,风险自担。

保监会昨日发布《关于保险机构开展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通知》,对保险机构员工持股计划作出明确规定,员工持股参加对象为正式在岗满2年以上的员工,参与人盈亏自负,风险自担。

通知显示,保险机构开展员工持股计划的条件包括:连续经营3年以上,员工持股计划实施最近1年公司盈利;公司治理结构健全;近2年未受到监管部门重大行政处罚,且没有正在调查中的重大案件等。

通知规定,保险机构员工持股计划累计持有股权的上限确定为原则上不超过公司股本或注册资本总额的10%,单个员工持股上限为1%。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及专业互联网保险公司等创新型机构的比例放宽至25%,单个员工持股比例放宽至5%。员工持股期限不得低于3年。在员工持股计划实施期间,保险机构实现上市的,自上市之日起,员工所持股权锁定期不少于3年。锁定期满后,每年度减持股权比例原则上不得超过持股总量的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