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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款保险制度或年内启动 将实行限额赔付制度

分享到: 来源:【解放网-新闻晚报】日期:【2013-11-26】关闭窗口

摘要: 中国人民银行原副行长、中国金融会计学会会长马德伦在"第十届中国国际金融论坛"上透露,存款保险制度的设计已基本完成,即将推出。据了解,《存款保险条例》属于行政法规,由国务院领导以签署国务院令形式发布,它的效力次于法律、高于部门规章和地方法规。

《存款保险条例》或将于今年内推出,这一法规将明确存款保险制度的基本功能和组织模式。专家认为,存款保险制度是推进利率市场化、汇率市场化、资本项目开放、金融机构准入退出机制、破产机制等一系列基本制度的前提或保障。
  业内人士认为,存款保险制度将考验银行和储户双方的风险意识:银行经营不好照样可以关门,不再由政府兜底;储户则应改变储蓄方式,大额存款分开存放,不要把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
  存款利率市场化信号
  专家判断,三中全会后,金融改革将从降低行业准入门槛、形成市场化定价和强化金融监管等几个方面展开,这些领域的改革都是以存款保险制度的实施为基础。存款保险制度是推进利率市场化、汇率市场化、资本项目开放、金融机构准入退出机制、破产机制等一系列基本制度的前提或保障。
  不久前,中国人民银行与美国联邦存款保险公司在北京签署《关于合作、技援和跨境处置的谅解备忘录》,旨在加强双方在金融服务、存款人保护、跨境金融机构处置、危机管理和全球金融稳定政策领域的信息共享、对话交流与政策协作。相关人士认为,这一举动可能是央行将推出存款保险制度、从而加速推进存款利率市场化的重要信号。
  中国人民银行原副行长、中国金融会计学会会长马德伦在"第十届中国国际金融论坛"上透露,存款保险制度的设计已基本完成,即将推出。
  央行原副行长、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吴晓灵此前曾表示,可能在年底前启动存款保险。
  存款保险制度是指由符合条件的各类存款性金融机构集中起来建立一个保险机构,各存款机构作为投保人按一定存款比例向其缴纳保险费,当成员机构发生经营危机或面临破产倒闭时,存款保险机构向其提供财务救助或直接向存款人支付部分或全部存款,从而保护存款人利益。目前,大多数国家采用确定存款赔付上限的限额保险制。
  据了解,《存款保险条例》属于行政法规,由国务院领导以签署国务院令形式发布,它的效力次于法律、高于部门规章和地方法规。按照此种条例的一般推出程序,将先由国务院组织起草,由国务院法制办负责审查该条例的送审稿(送审稿经国务院同意可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此后形成条例草案,草案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或国务院审批之后再进行公布。条例出台以后,存款保险制度的设立将水到渠成。
  存款保险制度主要涉及两个主要内容,即存款保险限额和存款保险费率。这项制度最直接的效果是可以保护存款人的基本利益,维护银行信用,稳定金融秩序。
  今年内,央行或将推出的还有其它五大立法项目,其中包含 《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中国人民银行法 (修订)》、《金融统计管理条例》、《非存款房贷组织条例》、《现金管理暂行条例(修订)》。
  据知情人士透露,根据国务院2013年立法工作计划,由央行起草的六大立法项目中,《存款保险条例》被列为预备项目。
  为金融改革配套支持
  在经济学家巴曙松看来,利率市场化所带来的金融竞争必将产生"优胜劣汰",需要在深化金融机构产权和治理结构改革的基础上,设立存款保险制度,建立金融机构破产退出机制,以并购重组方式处置利率市场化过程中的问题金融机构。
  海通证券认为,大部分国家存款保险制度在利率市场化之前或者利率市场化过程中建立。随着利率市场化步伐的加快,预计存款保险制度有望在近期推出。但在存款隐形担保消失之前,在银行和存款人的风险意识改变之前,存款保险制度的完善期可能较长。而且,随着金融业尤其是银行业准入的放开,金融机构的市场化退出机制亟待建立,这同样需要存款保险制度的配套支持。
  不过,专家表示,设立存款保险制度要符合中国国情,覆盖范围、赔付限额、保费缴纳标准、监管责任的划分以及存款保险制度在风险处置中的作用、对问题机构的处置等都需要仔细斟酌。这些也会对银行业的运营带来较大影响。规,由国务院领导以签署国务院令形式发布,它的效力次于法律、高于部门规章和地方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