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铺路新监管体系 细化偿付能力计算标准
摘要: “偿付能力监管标准II并不一定像银行业的巴塞尔III协议,会提高保险公司的资本要求;而是与风险相关性更强,可动态调整相关产品准备金的提取。”
“偿付能力监管标准II并不一定像银行业的巴塞尔III协议,会提高保险公司的资本要求;而是与风险相关性更强,可动态调整相关产品准备金的提取。”4月17日,一位接近保监会人士对经济观察报表示。
就在不久前,保监会对《中国第二代偿付能力监管制度体系整体框架》(简称C-ROSS,即偿付能力监管标准II的中国版本)征求意见。
而截至目前,保险公司对征求意见的反馈似乎让保监会有意加快推动资本监管新规。“如果顺利,可能会在3年之内推出更具中国特色的C-ROSS。”上述接近保监会人士透露。此前想法是在3至5年内推行。
事实上,保监会正在推行以风险为导向的资本监管新思路。可以佐证的是,保监会在近日陆续推出险资投资产品的偿付能力认可标准。
放前端管后端
近日,保监会发布《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报告编报规则——问题解答第15号:信用风险评估方法和信用评级》等5项问题解答(简称《问题解答》),如规范保险公司投资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信贷资产支持证券、证券公司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等多类投资产品的偿付能力认可标准。
“此次《问题解答》的发布,是保监会改革资金运用监管体制和资本监管体制的重要标志。”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
2012年下半年以来,保监会陆续出台一系列资金运用新政,险资投资渠道得以拓宽,但风险也如影相随。上述《问题解答》则成了保监会防范保险公司资金运用风险而设置的一道资本“安全阀”。
不过,这可能是一项让业界看起来认可要求更加严格的新规。
从认可的方法上,增加了对投资品种信用评级的要求,将认可比重与信用评级完全对接。从认可范围上,增设了“基础设施投资”和“衍生金融工具”两个认可资产科目,同时细化了资产证券化产品、次级债以及境外投资品种的认可方法。长江证券(9.48,-0.07,-0.73%)的研报指出,此次新规依据不同的投资标的以及信用评级设置认可比例,各投资品种基本上依照A至3A信用评级划分0~100%的认可系数,改变了以往粗放的认可方法,强化了认可资产的可操作性和有效性。
此外,长江证券的研报还指出,《问题解答》认可要求趋于严苛。因为,从认可比率来看,除基础设施投资和商业银行理财产品认可比例略有提高之外,整体认可要求提升、认可比例收紧。基础设施投资在信托资产科目下,认可比重为95%,此次单独为债权计划,评级AA级别认可比重为100%。大部分认可更加细化,要求趋于严苛。如银行次级债,此前对于资本充足率不达标的认可90%,现在充足率一旦不达标,认可比重0%。“放开前端,还权于市场主体,提高市场活力;管住后端,有效防范风险,确保市场稳健运行。”保监会相关负责人称。换句话说,在资金运用渠道放开放活,为保险公司创新投资产品、提高投资收益率打开空间的同时,保监会将加强偿付能力监管,守住风险底线。“此次细化认可标准,对监管部门来说有助于提升偿付能力监管的有效性,于公司来说意味着未来投资收益率在确定性提升的同时收益率的将会增强。”长江证券分析师刘俊认为。
有的放矢
其实,保监会提升“偿付能力监管有效性”亦体现在C-ROSS的设计思路上。
高华证券的研报指出,整体上来看偿付能力监管标准II将推动险企资产向更长久期和更低风险资产过渡,同时险企为追求更高的市场一致边际系数可能提高风险保障业务占比。诸如与欧洲偿付能力监管标准II相仿,保监会也提出了三个主要支柱:第一支柱是定量资本要求;第二支柱是定性监管要求;第三支柱是披露和市场约束机制。
在高华证券看来,理论上,第一支柱反映的是市场/信用/保险风险等可量化风险。有别于当前根据指定因素计算明确数值的偿付能力监管标准I,偿付能力监管标准II的量化资本要求可能采用在险价值(Value at Risk)方法,时间参数为1年,置信水平为99.5%或经过行业测试的符合我国国情的其他数值。初期原则上采用标准模型,待条件成熟时逐步引入内部模型。第二支柱允许监管机构针对难以量化、取决于公司自身风险管理和治理能力的风险提出额外的资本要求。第三支柱则要求加大披露的透明度。
一位寿险公司总精算师坦言,C-ROSS有助于规范资本认可标准,目前,参照偿付能力监管标I,各家保险公司编制财务报表时,选取的参数因子不同,连业内人士都很难看懂财报。
这位精算师认为C-ROSS的推出,至少在标准上能做到统一,不过,推出不要过急。
此外,C-ROSS令监管的有效性得以凸显。上述接近保监会人士说,以中国平安和国寿股份为例,前者因为依然有不少的老保单(高利率),可能由于提高老保单的准备金会“侵噬”其偿付能力充足率;不过,中国平安同时也有大量的高质量新保单,因此也可调整予以弥补,使之平衡。
作为后者的国寿股份,因为全部剥离了原利差损老保单,C-ROSS将明显令其受益。像对于预定利率为2.5%的寿险保单,C-ROSS有可能会放松对此类产品的资本要求,从而释放出资本。
而欲在 3至 5年内推出C-ROSS的保监会,其主要目的在于建立一个适用于中国的能更清楚反映风险状况的资本管理体系,以确保险企守住风险底线。
上述保监会接近人士称,资本监管改革的目标不是提高保险公司的资本要求,而是让资本要求与风险性更相关。他解释,届时与目前偿付能力水平相比,不会有太大波动,因为是结构性调整,可实现平稳衔接。“总之,C-ROSS的推出是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
欧洲方面的目标是在2014年1月1日开始执行新规。高华证券的研报指出中国版的关键问题在于其对资产和负债不匹配状况的重点关注程度,其他挑战则包括需要在系统、人才、教育等方面投入大量的时间和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