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保监局建立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社会监督员制度
摘要: 为拓宽社会监督渠道,增强保险消费者维权意识,促进浙江保险业提升服务水平,浙江保监局建立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社会监督员制度。通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为拓宽社会监督渠道,增强保险消费者维权意识,促进浙江保险业提升服务水平,浙江保监局建立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社会监督员制度。通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和商请有关单位推荐,确定首批消保社会监督员人选,主要成员为相关政府机关代表、消费者保护组织代表、法律工作者、保险学者、媒体记者和社会公众代表。社会监督员将重点对保护保险消费者权益的相关工作进行监督,包括保险合同条款是否依法合规、公平公正,保险公司经营过程中是否存在侵害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情形,保险纠纷调解处理工作是否规范、公正等。
为保障社会监督员更好地履职尽责,浙江保监局将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定期向社会监督员通报保险监管政策、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部署和有关工作情况。
二是帮助社会监督员深入了解和掌握相关保险业务知识、法律知识,使监督工作更加专业、更加到位。
三是定期召开座谈会,认真听取意见建议,适时采取定向调研等形式,深入保险机构开展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