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的若干意见》
摘要: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的若干意见》,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立市场体系完备、产品形态丰富、经营诚信规范的现代健康保险服务业。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的若干意见》,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立市场体系完备、产品形态丰富、经营诚信规范的现代健康保险服务业。
意见指出,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有利于与基本医疗保险形成合力,夯实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健康保障需求;有利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推动健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有利于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提升医疗保障服务效率和质量;有利于创新医疗卫生治理体制,提升医疗卫生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有利于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
意见明确,要坚持以人为本、丰富健康保障,坚持政府引导、发挥市场作用,坚持改革创新、突出专业服务,使商业健康保险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发展健康服务业、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中发挥“生力军”作用。到2020年,实现商业健康保险运行机制较为完善、服务能力明显提升、服务领域更加广泛、投保人数大幅增加,商业健康保险赔付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显著提高。
意见从三个方面提出了加快发展健康保险的具体举措:一是丰富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大力发展与基本医疗保险有机衔接的商业健康保险,积极开发与健康管理服务相关的健康保险产品,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积极开发面向老年人、残疾人等人群的健康保险产品,加快发展医疗执业保险,支持健康产业科技创新。
二是推动完善医疗保障服务体系。全面推进并规范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加大政府购买力度,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各类医疗保险经办服务。鼓励商业保险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合作,强化商业保险机构对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费用的监督控制和评价。
三是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加强管理制度建设,加强健康保险人才队伍建设,努力提供异地转诊、就医结算等优质服务。提升信息化建设水平,支持商业健康保险信息系统与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机构信息系统进行必要的信息共享。
意见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和部门协同,鼓励商业保险机构以出资新建等方式新办医疗机构等健康服务机构,完善健康保险有关税收政策,鼓励社会资本投资设立专业健康保险公司,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为发展商业健康保险提供完善的政策支持。